第二十九条 特定区域指在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上有特别要求,需作特殊规定的地区。钱江新城 可视城市经济、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需要,指定特定区域。
第三十条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,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。特定区域的具体范围和管理规定,另行制定。
以下为特定区域:
1、市民广场主轴线上以开敞式地下空间为主的波浪文化城区域
2、清江路到庆春东路之间滨江城市阳台景观带
3、新安江路到灵江路之间,钱江路以西的中央公园
4、楔形绿地
5、商业步行街区
6、现状保留地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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