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开发建设管理,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,指导地块出让与建筑设计,促进新城建设协调有序进行,根据有关法规,结合钱江新城实际制定本导则。

第二条 本导则适用于钱江新城核心区( 4.02平方公里)范围内各项新建及改(扩)建、临时建设工程。本导则第七章的规定适用于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。

第三条 各项建设工程的功能性质、建筑密度、容积率、建筑高度、绿地率和景观特征,应当根据批准的所在地段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,其中城市景观还应满足计算机虚拟现实模拟系统仿真效果要求。

第四条依据:

1、《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》

2、《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块城市设计》

3、《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块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》

*4、《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块步行系统控制性详细规划》

*5、《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块景观系统控制性详细规划》

6、市委[2003]20号文件(2003年10月22日)“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钱江新城建设的若干意见”

7、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》

8、《杭州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技术规定》(试行)等相关规范、标准

注: *为正在编制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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