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 1)依据公安部和建设部1988年联合颁布的《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》。该规定颁布至今已将近15年,城市社会、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,当时的一些规定对本规划中停车指标的确定起到参考作用。
( 2)参考上海市《停车场(库)设置标准》(1990年),从地域上看,杭州城市与上海毗邻,居民生活习惯、出行方式和经济发展水平更接近,因此在停车需求指标上主要参照上海标准和相似区域开发。
国外,如英国旧码头重建区,为每750-1100平方米提供一个停车位;香港为每2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一个停车位;外国公司对上海陆家嘴地区交通分析后提出的最低停车标准是700-1000平方米一个车位。
以上表估算后确定了该地区停车位上限指标,即 400万平方米建设量中需达到27000个停车设施的水平,平均每150-170平方米需提供1个停车位。但同时必须明确的是,陆家嘴中心区以此为标准,其道路系统与该停车需求定位是基本适应的。
( 4)从德国公司对钱江新城核心区交通提出的分等级、可到达的设计理念出发,核心区块的停车位既要保证设置比较充足,又不能将标准高于城市一般地区过多,造成对一些不必要交通的吸引。
钱江新城核心区块停车场(库)配建车位控制指标
建筑类型 |
计算单位 |
机动车 |
自行车 |
普通住宅及建筑面积在 100平方米以下住宅 |
车位 /户 |
0.5 |
2 |
中档住宅及建筑面积在 100-150平方米的住宅 |
车位 /户 |
0.7 |
2 |
高档住宅及建筑面积在 15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 |
车位 /户 |
1.0 |
1 |
行政办公 |
车位 /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|
0.5(0.25) |
2.0 |
商业写字楼 |
车位 /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|
0.5(0.25) |
2.0 |
旅馆 |
车位 /客房 |
0.22(0.20) |
- |
商业场所 |
车位 /百平方米营业面积 |
1.0(0.3) |
7.5 |
体育设施 |
车位 /百座位 |
3.0(2.5) |
20 |
文化设施 |
车位 /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|
1.0 |
7.5 |
影剧院 |
车位 /百座位 |
6.0(3.0) |
7.5 |
展览馆 |
车位 /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|
0.40(0.2) |
1.5 |
酒店式公寓(单身公寓) |
车位 /套 |
1.0 |
1.0 |
医院、门诊所 |
车位 /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|
0.4(0.2) |
1.5 |
公园 |
车位 /千平方米游览面积 |
1.0(0.5) |
2.0 |
农贸市场 |
车位 /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|
- |
7.5 |
注:上表括号内数字为公安部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停车位配建要求,本规划建议对市级公建的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适当扩大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