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设计总则
1、地块划分 在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,一些地块面积在 3公顷以上,无法适应招商要求,因此本设计重新进行了细分,使每个地块用地面积基本上在0.6-1.3公顷之间,具体划分及开发原则如下: ( 1)尽量避免必须在主要交通干道上设置区内支路的情况; ( 2)以本设计中的地块划分方式为基础,可结合招商情况将相临用地合并或拆分,但地块面积不得小于0.5公顷; ( 3)地块面积中包括了区内支路用地,必须根据分图则要求留出支路用地。
1、地块划分
在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,一些地块面积在 3公顷以上,无法适应招商要求,因此本设计重新进行了细分,使每个地块用地面积基本上在0.6-1.3公顷之间,具体划分及开发原则如下:
( 1)尽量避免必须在主要交通干道上设置区内支路的情况;
( 2)以本设计中的地块划分方式为基础,可结合招商情况将相临用地合并或拆分,但地块面积不得小于0.5公顷;
( 3)地块面积中包括了区内支路用地,必须根据分图则要求留出支路用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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