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中央商务区(报纸)第四期
上海两大土地管理办法同时公布
作为房地产业的源头,土地的调控一直是重中之重。随着昨日《上海市建设项目审批中用地规模控制管理试行办法》和《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》的双双公布,上海建设法治、规范、透明土地市场的步伐正在加快。
批项目先核土地。据悉,三类项目必须在审批中重点加强用地规模控制与核定。一是新建、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,二是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,三是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。而本市通过招标、拍卖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商旅、商品房等等项目,按照《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试行办法》实施用地规模控制。
四环节 “层层盯紧”。《控制办法》强化了项目审批中用地规模控制的四个环节作用,将把用地规模控制作为主要考量因素。项目建议书审批环节。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议书中需要提出用地依据和说明,市投资主管部门或经市政府授权审批的部门在建议书批复中,要提出项目建设地点以及用地规模控制的原则性意见。项目规划选址环节。规划部门在办理时,需根据城市规划和项目性质特点,明确项目用地位置,提出建设用地面积的初步意见。项目土地预审环节。土地部门应确定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是否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,并按照国家有关定额标准,初步确定用地面积。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环节。市投资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用地规模进行复核。
六类土地纳入储备。《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》将在 8 月 1 日起实施,其将现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“ 毛地出让 ” 转变为 “ 熟地出让 ” ,界定了六类应当储备的土地。包括:滩涂围垦成陆并经验收合格的土地;计划转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原国有农用地;计划调整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原划拨国有土地;计划依法征用后实行出让的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;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收回的闲置国有土地;市政府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储备的其他国有土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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